經濟部長拉菲茲·拉姆利表示,馬來西亞可能在未來幾年內采用核能作為其能源之一。《新海峽時報》報道,該國已經就核能的潛在使用做出了決定,這項決定將由能源轉型和水資源轉型部 (Petra) 和科學、技術和創新部 (Mosti) 負責。
拉菲茲在吉隆坡舉行的2024年國家OGSE(石油和天然氣,服務和設備)藍圖論壇后告訴記者:“由于該決定已由國家能源委員會作出并得到內閣批準,核能很可能被納入第13個馬來西亞計劃(RMK-13),成為該國的官方能源之一。”
拉菲茲指出,核能的整個壽命期內的運營成本更加安全,因為這些成本不受天然氣或煤炭等原材料價格波動的影響。他補充說,當前的核能技術與過去需要大型設施的技術不同。“目前,有小型模塊化反應堆 (SMR),它們更小、更安全,而且成本不高。與傳統能源相比,SMR 將使需要能源的地區更容易、更便宜地使用。由于這些因素,尤其是 SMR 技術,政府已決定研究馬來西亞核能的可行性,”他說。
當被問及政府是否會資助實施核能時,拉菲茲表示,政府只是在建立一個全面的框架,包括國際法規。他??說,目前的發電工業模式是由私營部門推動項目實施。
“在初始階段,政府將專注于框架,并確保馬來西亞遵守國際法規。我相信,對于涉及核能的能源領域,決策和法規可能會由能源委員會制定和監督,”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