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吉斯斯坦內閣已對煤炭出口實施臨時禁令。相應決議由內閣總理阿基爾別克·賈帕羅夫簽署。
該文件規定,禁止從吉爾吉斯斯坦通過公路向歐亞經濟聯盟關稅區以外出口煤炭。伊爾克什坦-阿夫托多羅日內和圖爾嘎特-阿夫托多羅日內公路檢查站除外。該限制不適用于吉爾吉斯斯坦國有企業通過這些檢查站通過公路出口煤炭時。
該禁令的實施期限為六個月。
該限制適用于歐亞經濟聯盟對外經濟活動商品命名法中代碼 2701 和 2702 分類的煤炭。
經濟商務部已奉命將煤炭出口禁令通知世界貿易組織(WTO)和歐亞經濟委員會(EEC)。
該決議自正式公布1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