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167號建議的答復
你們提出的關于推動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建議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現答復如下:
分布式光伏具有就地就近開發建設、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的優點。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高電力供應能力、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光伏發電總裝機7.1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總裝機3.1億千瓦,占比約44%;今年上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約1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5288萬千瓦,占比超過一半,已成為光伏發電的重要發展方向。但分布式光伏發展也面臨接網消納受限、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風險挑戰加大、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規則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我們贊成你們提出的關于推動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建議。目前,我們正組織開展《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后續將認真研究,積極吸收你們的建議。
一、關于統籌規劃各類電源,實現分布式光伏有序開發
近年來,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規劃對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十四五”期間組織編制了能源規劃和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分領域規劃,在規劃編制工作中注重加強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做好常規電源、新能源等不同電源品種平衡發展,確保各類規劃在發展目標、總體布局等方面有序銜接,更好形成發展合力,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新能源發展方面,《“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在“三北”地區優化推動光伏發電基地化規模化開發,在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動光伏發電就地就近開發,組織開展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等,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我們積極支持各地根據本地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結合本地資源稟賦、消納能力等條件,統籌考慮集中式光伏電站與分布式光伏發展需要,科學合理制定分布式光伏發展規劃,引導分布式光伏有序發展。
為解決分布式光伏接網消納受限等問題,2023年6月,國家能源局出臺了《關于印發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選擇山東、黑龍江、河南、浙江、廣東、福建6個試點省份,每個省選取5—10個試點縣(市)開展試點工作?!锻ㄖ访鞔_試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要統籌推進省內試點各項工作,各省電網企業負責營業區內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的具體研究分析工作,并協助本省能源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發布工作,非試點省份可根據本省(區、市)實際情況,參照試點省份開展相關工作。目前,各試點省均已向社會公開發布了本省試點縣(市)的評估結果。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強化規劃實施,特別是在“十五五”能源、電力、可再生能源等規劃編制工作中,做好各類規劃平衡銜接,促進網源協調發展,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更好支撐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同時,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適時全面推廣,推動建立完善的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的定期評估、發布機制,指導各地積極有序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
二、關于規范分布式光伏并網運行管理,提升分布式光伏并網適應性和支撐性
涉網標準方面。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分布式光伏涉網標準體系建設。一是印發《能源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行動計劃》,明確了推進完善分布式電源就地消納與多元化負荷靈活接入標準等重點任務。二是發布年度能源行業標準計劃立項指南,明確將分布式光伏列為重點方向予以支持。目前,分布式光伏并網領域已發布了國家和行業標準40余項,包括《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接口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以及《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運行控制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接口裝置測試規程》等行業標準??傮w上,我國分布式光伏涉網標準體系相對完善,基本滿足了行業發展需要。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分布式光伏涉網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新形勢、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新要求,會同市場監管總局推動《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接口技術規范》等標準制修訂,持續完善相關標準體系。
調度運行方面。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完善調度運行機制,加強配電網調度智能化建設和信息安全防護系統建設,全面提升可觀可測、可調可控能力,逐步構建主配微網協同的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建立源網荷儲協同調控機制,不斷完善新能源功率調控機制,優化分布式新能源滲透率較高地區的保護控制策略;提高狀態實時感知與故障處理能力,強化分布式電源管控能力。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推動提升配電網柔性化、智能化、數字化水平,推動具備條件的分布式光伏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保障分布式光伏發電高效可靠利用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三、關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參與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引導作用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持續完善電力市場規則體系。一是先后印發了《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明確了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各類電源參與市場的主體地位。二是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分布式能源等新型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鼓勵分布式光伏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三是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動分布式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探索參與市場的有效機制。四是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產生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市場。目前,我們正在組織開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以及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相關研究,持續完善電力市場機制設計。下一步,我們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區分存量和增量、戶用和工商業項目,完善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研究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促進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