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媒體稱,烏克蘭政府網站于周二公布了12月24日頒布的一項法令,其中列出了需獲得許可證才能出口和進口的商品清單。
該法令還保留了煉焦煤(K級)和燃料油的出口配額,煉焦煤的出口配額從90萬噸提高到130萬噸,燃料油的出口配額從54萬噸減少到40萬噸。
與此同時,烏克蘭政府取消了無煙煤、煤炭及其制成的蜂窩煤的配額,并避免恢復2023年1月至2月生效的燃料木、木屑或刨花出口禁令。
明年,對波蘭、匈牙利、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出口小麥、玉米、油菜籽和葵花籽仍需實施許可要求。
根據歐盟與烏克蘭就單項農產品出口年度配額達成的協議,截止到2025年6月5日,烏克蘭對歐盟國家的出口配額為:糖107240噸、雞肉、鴨肉和鵝肉55540噸、火雞肉1570噸。
烏克蘭經濟部網站發表的一份聲明援引經濟部副部長兼貿易代表塔拉斯·卡奇卡的話稱:“每年頒發許可證和分配配額有助于避免國內市場可能出現的關鍵商品短缺。一旦國內市場出現盈余,此類限制將被取消。”
與往常一樣,烏克蘭將在2025年繼續對臭氧消耗物質和氟化溫室氣體以及可能含有這些物質的設備和貨物的進口進行許可和設定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