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轉型部近日向公眾發布了一份皇家法令草案,旨在通過一系列措施改善可再生能源生產者的狀況。
該草案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和熱電聯產電廠所售能源的原產地保證(GdO)領域。目前,GdO市場僅對全國市場關閉。為了提升市場效率和靈活性,草案建議修改相關法規,取消將出售GdO所獲得的收入分配給特定活動的義務,并為生產設施所有者提供更大的自主權。同時,取消了對有權獲得特定報酬制度的設施所對應的原產地擔保的出口限制,以促進這些擔保在國際市場上的商業化。
此外,草案還涉及熱電聯產自耗變化,修改了關于自耗電能供應模式和自耗生產模式的行政、技術和經濟條件的法規,將消費者相關的熱電聯產設施選擇的能源銷售方式所花費的時間從一年縮短至三個月,以等同于其執行期間,并更新了這些設施的運營報酬。
該法規的另一個目標是將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相關指令納入國家法律,包括關于電力市場條件、廢物等級和廢物分類收集的義務等方面。同時,針對新型高效熱電聯產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限制,草案也提出了相應的調整措施。
最后,為了改進生物質類型設施投資報酬的應用,草案對典型電力運營報酬的更新方法進行了調整。考慮到電力市場價格低廉以及獎勵儲能的電力系統的新調度優先順序,草案提議的更改旨在維持安裝費用。
生態轉型部表示,這些措施將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生產者的競爭力,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續發展,并為實現能源轉型目標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