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FuelEU Maritime法規的實施,全球航運業正面臨重大變革。該法規是歐盟委員會2021年“Fit for 55”一攬子計劃的關鍵部分,旨在推動航運業脫碳,以減少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近3%的航運排放。作為歐盟綠色協議的一部分,FuelEU Maritime旨在通過一系列強制性要求,減少停靠歐盟港口的5000總噸以上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助力歐盟在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目標。
FuelEU Maritime的核心要求是逐步降低船舶使用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設定了具體目標:到2024年至少減少2%,到2030年增加到6%,到2050年達到至少80%。此外,該法規還包括對高脫碳潛力的非生物來源可再生燃料的特殊激勵措施,將化石燃料排除在認證過程之外,以及客船和集裝箱船在歐盟主要港口使用岸上電源的義務等。
與此同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也為航運業納入了碳定價機制,與FuelEU Maritime形成協同效應。從2024年起,航運公司將逐步承擔交出配額義務,使得高排放燃料在經濟上變得不可行。這兩項法規共同解決了脫碳方程的供需雙方問題,為航運業建立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然而,合規性成為航運業關注的焦點。挪威船級社DNV發布的白皮書指出,使用液化天然氣和生物液化天然氣是成本最低的合規策略之一,同時節能措施可以大幅降低與燃料和合規相關的成本。DNV建議船東為FuelEU Maritime準備組織和船隊,考慮長期燃料承購協議,并采取節能措施以降低燃料和合規成本。
盡管如此,縮小綠色燃料與傳統燃料之間的成本差距仍是航運業和監管機構面臨的迫切問題。FuelEU Maritime的漸進式減排目標和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市場激勵措施有望為低碳燃料的需求鋪平道路,推動使用清潔替代品的激勵措施。據芬蘭科技巨頭瓦錫蘭公司介紹,最早可在2035年實現與化石燃料成本平價。
瓦錫蘭海洋公司總裁羅杰·霍爾姆表示,要實現航運凈零排放,需要“用上所有工具”,包括可持續燃料。他強調,行業必須專注于協調政策制定者、行業和個體運營商的行動,以實現快速且經濟地生產可持續燃料組合所需的廣泛系統變革。歐洲的政策首次縮小了化石燃料和低碳燃料之間的成本差距,這表明國際層面的行動的有效性。
總之,FuelEU Maritime的實施標志著航運業正邁向更加可持續的未來,通過推動綠色燃料的普及和大幅減排,為全球氣候中和目標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