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吉爾吉斯斯坦經濟和商務部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關于加強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發展綱要對接的合作規劃》。
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共和國經濟和商務部關于經濟發展領域交流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數字發展部關于深化人工智能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數據局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數字發展部關于加強數字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25-02-07 16:44 瀏覽:
一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吉爾吉斯斯坦經濟和商務部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關于加強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發展綱要對接的合作規劃》。
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共和國經濟和商務部關于經濟發展領域交流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數字發展部關于深化人工智能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數據局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數字發展部關于加強數字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