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批復,安徽省政府同意在該項目申報的宿州市靈璧縣禪堂鄉禪堂村、八一村、馮廟鎮王劉村、吳楊村、溝涯村、張汪村、張集村、泗張村、大高村,虞姬鄉陳埝村用地范圍內,將集體農用地1.4192公頃(其中耕地1.216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連同使用原國有建設用地0.0908公頃。用于天潤靈璧縣平原風電場項目建設,靈璧縣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使用年限不得超過50年,不得改變用地位置。
2019-04-05 14:02 瀏覽:
據批復,安徽省政府同意在該項目申報的宿州市靈璧縣禪堂鄉禪堂村、八一村、馮廟鎮王劉村、吳楊村、溝涯村、張汪村、張集村、泗張村、大高村,虞姬鄉陳埝村用地范圍內,將集體農用地1.4192公頃(其中耕地1.216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連同使用原國有建設用地0.0908公頃。用于天潤靈璧縣平原風電場項目建設,靈璧縣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使用年限不得超過50年,不得改變用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