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企業呼吁,完善煤炭清潔化利用機制,保障環保火電企業合法利益;跨省交易電價實行與煤價、與落地省份電價聯動的浮動模式,切實打破電力省間交易壁壘,構建安全、綠色、多元的能源供應體系。
火電企業雙向受壓
大唐集團一下屬火電廠上半年申請破產清算。業內估計這可能是火電行業洗牌的開始。
烏魯木齊一家火電廠企業負責人說,當地火電廠的日子也不太好過。這家企業是烏魯木齊的一家熱電聯產企業,是當地重要的電源和熱源之一,廠子從1958年建設以來,首次連續3年虧損。
2015年以來,華電新疆公司陸續關停5臺累計37.5萬千瓦的火電機組。公司市場部主任韓波介紹,2016年是新疆火電的低谷期,發電小時數創歷年新低,此后公司火電板塊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華潤電力附屬燃煤電廠今年上半年發電量同廠同口徑售電量下跌7.4%,特別是在河南、廣東、河北三省下跌明顯。
業內人士分析,火電虧損主要因為原料價格上漲和電價下降。一方面,煤炭價格近幾年持續上漲。上半年,我國電廠存煤總體處于高位,電煤供應總體平衡。但受煤礦安全事故、安全生產督查、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等因素影響,局部地區部分時段電煤供應偏緊,電煤價格總體高位波動。
另一方面,我國從2015年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以來,發電企業最先受到影響,火電企業為獲取發電指標采取低電價搶奪市場份額,市場電價的降幅一般超過30%。而且,北方地區火電廠很大一部分是熱電聯產,多年維持不變的熱價壓減了企業的利潤空間。
多名企業負責人表示,火電虧損的根本原因是供需失衡。近些年來,雖然火電裝機增速有所放緩,但是風電、光伏呈“井噴式”發展態勢,電力市場沒有得到相應增長。以新疆為例,目前全疆電力裝機總量近8700萬千瓦,但最高負荷還不到3000萬千瓦。而且,火電與清潔能源在競爭中呈現疲態。中電聯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核電、風電、太陽能和水電發電量都有兩位數增長幅度,但火電發電量同比僅增長0.2個百分點。
新能源消納好轉
與火電企業不同,新能源企業表現出積極的發展態勢。國電電力在新疆投資了4萬千瓦的光伏裝機,2016年至2018年,發電利用小時連年遞增;棄光率從2016年的40%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11%;光伏板塊的利潤總額,從2016年虧損1597萬元,到今年上半年盈利160萬元。
一家在新疆投資風電超過150萬裝機容量的國企負責人介紹,公司在全疆的幾個重要風區都有布局。2016年,同新疆大部分風電場相似,這家企業經歷了“寒冬期”,冬季超過一半機組無法發電。2017年至今,發電小時數連年遞增,特別是今年上半年,風電場發電小時數增長明顯。
從新疆發展改革委獲悉,新疆上半年棄風率和棄光率分別下降了12個和9個百分點,達到16.9%和10.7%,均低于20%的紅色投資預警線。這也助力全國數據表現亮眼,全國上半年棄風率4.7%,同比下降4個百分點;棄光率2.4%,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
然而,新疆上述風電企業負責人坦言,“補貼資金從2017年9月份以來一直未到位,企業的盈利只表現在賬面上。而且,發電小時數的增長,是以極低的上網電價換取的,大用戶直接交易中,我們給出了上網標桿電價的16%,才獲得市場。”
多位新能源企業負責人說,隨著《財政部關于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于6月下發,新能源電力平價上網的步伐會越來越快,同火電的競爭力也會降低。“未來,企業需要計算盈利的邊際成本。”
即使在新能源消納排名全國前列的福建,清潔能源消納也面臨壓力。連續3年,福建省用電負荷最大峰谷差超過1000萬千瓦,參與電網調峰的抽水蓄能電站已使用到極限,電網調峰日益困難,對清潔能源消納造成較大壓力。
建議完善煤炭清潔利用機制
跨省電價實行浮動模式
受訪人士表示,我國能源結構的特點是“缺氣、少油、富煤”,特別是在電力儲能技術尚未成熟前,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是我國能源綠色發展的現實選擇。但由于關鍵技術支持不夠、基礎研究相對缺乏、傳統觀念尚未扭轉等原因,我國煤炭清潔化利用痛點仍然長期存在。
專家認為,有關部門可以將煤炭清潔發展的利益相關者聯合起來,打造煤炭資源生產和利用的統一體,建立煤炭清潔發展的協調機制。政府還可以聯合煤炭行業,利用互聯網提高其他行業、公眾對煤炭清潔利用的認知,強化公眾的煤炭綠色消費觀念和相關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新疆多名火電企業負責人介紹,火電廠近年來投入大量環保技改資金,包括完成脫硫、脫硝、除塵改造,以及超低排放改造等。但自2016年6月起,脫硝及除塵電價均未兌現,影響了企業環保改造積極性。
電力跨省外送也待完善。一方面,在煤炭價格持續上漲、新能源企業利潤被壓縮的情況下,企業呼吁跨省交易電價實行浮動模式,例如當外送電力落地省份電價上漲時,上調跨省跨區交易電價。另一方面,送電大省的部分發電企業負責人建議,未來應減少外送輸電工程的配套電源項目建設,而是向配套電網建設傾斜,消化過剩電力存量。
針對新能源消納,相關方面呼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主導,研究機構、電力企業等多方參與,建立清潔能源與電網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機制,指導清潔能源有序開發建設,推進清潔能源與配套電網工程同步規劃、核準、建設、投產,確保電網消納能力與清潔能源建設規模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