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2016年中央決算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關于2016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時,龔建明、馬馼、羅清泉、李盛霖等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到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問題,呼吁給PPP項目立規,防控風險。
龔建明表示,三個報告(《2016年中央決算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關于2016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同時反映出地方政府債務的問題,個別地方變相舉債、違法違規擔保情況仍然存在,隱性債務風險不容忽視。2017年3月底審計16個省的16個市和14個縣的政府債務,“從債務的情況看,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余額較2013年6月增長了87%,這個增速很嚇人,基層同志也反映,地方債務增長太快,特別是有的地方為了搞形象工程,快馬加鞭,短時期大資金的投入比較多,但地方實際上的財力也很有限”。
馬馼說,報告顯示,地方政府債務的總量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限額范圍內,“但是地方的政府債務確實也是大家比較擔心的,特別是換屆以后,不能‘新官不理舊賬’,要有一個非常嚴格的管理機制,借債、還債都要經過地方人大批準,而且要建立長期負責的機制。”
羅清泉也表示,“債務的余額雖然控制在人大批準的限額17萬多億的限額以內,但還是有15萬多億,這個盤子也不小。同時一些地方變相舉債、違法違規擔保的情況仍然存在等等,這些潛在的風險切不可忽視”。
李盛霖表示,全國人大財經委預審報告的過程中,感到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隱患不能忽視。“預審中注意到,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違規舉債融資、違法提供擔保的情況;部分地區的債務余額增加很快,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的壓力加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轉型滯后,職責不夠清晰。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通過不規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以回購合作方投資本金承諾最低收益”。
“要把防控地方債務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李盛霖建議,對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通過不規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項目,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違法違規融資的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問責、公開曝光。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積極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聯合防控機制,形成監管的合力,同時對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開展聯合監管和處置。
呂薇、買買提明•牙生、莫文秀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也建議,給PPP項目立規矩,防控風險。
呂薇說,地方政府的債務正在以多種渠道積累,除了公開發行的債務外,還有政府承諾償還的債務,還有一些地方不規范地開展PPP項目,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債務。“雖然有些是企業舉的債,但是在PPP項目中實際上是以政府的信用為基礎舉的債,最終還是政府要償還的。所以我們不僅要嚴格控制公開發行的債務,同時要注意防控多渠道地方債務快速增長的風險”。
買買提明•牙生表示,PPP項目是利用社會資本,在社會資本和政府資本的結合方面確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解決了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短板問題,起到了非常好的補充作用,因此這個項目的作用要充分的肯定。“但是有一點,作為一個新鮮事物,PPP項目的運行過程中我認為始終是運行不規范的,有些信息不夠透明、不公開,而且有些地方已經成為了政府的變相舉債,這個問題雖然是財政部的報告和財經委的報告中已經提出來了,財政部也采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但是我建議國務院或財政部制定行政性法規或者部門規章來解決規范管理PPP項目的運作。特別是籌資范圍、使用監督、信息公開、市場化動作等方面要進一步明確,規范管理,嚴防變相舉債的發生”。
莫文秀還提出,建議審計署對PPP項目進行試點性審計,“PPP項目開展的時間不長,在探索完善的過程中反映的問題也比較突出,特別是政府違規擔保。有的地方搞PPP項目有一個重要條件,就是地方人大常委會要為舉債融資作出承諾或擔保決議,這樣,帶來的風險不僅僅是債務風險,還會帶來政治風險。審計署能否做試點審計?掌握和了解這方面的情況,供相關方面決策參考”。
建議取消中央部門項目支出執行情況績效自評環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乃坤:建議取消中央部門項目支出執行情況績效自評的環節。這個自評的環節比較難,現在中央部門依靠自身的力量組織自評極少,做不到,也沒有這個力量,基本上就是請社會第三方代評,執行單位自己付費請第三方進行績效評價,這個結果往往就被付費方所左右,這樣評價的結果不具有公允性和客觀性,所以我建議中央項目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應該由具有預算資金分配權力的部門組織開展,比如財政部、發改委、科技部,由這樣的部門把評價的費用支付給第三方,這樣評價出的結果才具有客觀性和真實性。
防止財政資金基金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現在各部門建立了許多產業基金,數量多、分散、重復,關鍵是用得不太好。從審計報告來看,16個省設立了235支基金,實際上引入社會資本只有15%。本來這個基金是要來撬動社會資金,但是現在對社會資金的帶動作用并不大,只有15%。同時,市場化程度不高,運作也不夠規范。審計報告指出,122支基金管理公司由政府部門直接指定,103支基金管理公司340多名主管和投資委員會由政府部門直接指定或者委派,還有7支小微企業集合貸款,貸出了31億元,89%進入了違規轉貸。下一步應該防止財政資金基金化,加強對基金的績效評估,通過評估整合與減少各種產業基金。
“中央國有資本的經營收入,我一直不理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中央國有資本的經營收入,我一直不理解,過去當面問過財政部長,央企中到底有多少收入,原來說利潤2千億,最后又返回去2千億,實際上是沒有收入的。我看到去年的經營收入只有1430億,國有資本的收入有多少進入了公共財政惠及了民生?還是又返回國企了?我不了解,公眾更不了解,我認為這個問題還沒有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