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強化規劃設計和經營性資源配置能力。
1.市國土規劃委負責研究制訂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和土地出讓方案,為試點項目配置土地、物業等經營性資源,將項目用地和土地綜合開發方案納入土地利用管理和規劃審批計劃,落實項目選址、規劃審批、土地儲備、土地供應等方面的工作。
2.投資、開發、建設、運營一體化項目,以及軌道交通站點一體化項目,在PPP實施方案編制階段,項目發起主體對接市國土規劃委,提出項目規劃設計條件、用地范圍、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綜合開發方案方面的需求。
(三)強化投資分類和投資整合能力。
1.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建立政府投資、購買服務、收費、價格、補貼的協同制度,整合多種投資方式,支持PPP試點項目開展。
2.對于擬使用政府財政投資的經營性、準經營性項目,項目發起主體同時提出政府投資和引進社會投資兩套方案。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對政府投資、引進社會投資兩套方案的比選論證。經論證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按《廣州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廣州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行管理。經論證適合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項目,按本實施方案明確的操作流程進行管理。
(四)強化財政承受和財政資金保障能力。
1.由市財政局負責,組織PPP試點項目的物有所值分析、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項目實際需要,聘請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核PPP項目建設成本、維護費用、資產價值、項目收入等,審核結果作為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和社會投資人招標的參考依據。從而識別、測算、評估PPP項目對當前和今后年度財政支出的影響,使PPP試點項目數量、規模與財政承受能力相匹配。
2.市財政局負責審核與PPP試點項目有關的財政支出,將支出納入跨年度的市財政預算管理,落實財政資金保障。PPP試點項目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不超出當年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
3.市人大加強PPP項目有關預算控制和管理,市法制辦加強PPP項目的合法性審查。
(五)強化政銀企社平臺融資保障能力。
1.由市金融局負責,建立PPP試點項目政銀企社平臺,為社會資本參與PPP試點項目提供財務顧問、融資、銀團貸款等綜合金融服務。
2.鼓勵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發揮投融資優勢,為社會資本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3.加入政銀企社平臺的金融機構、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將優先獲得PPP試點項目信息,并通過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獲得優質項目的投資機會。
(六)強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公平交易能力。
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依托先進的信息系統、評審專家資源和服務平臺,將PPP試點項目納入場內交易,打造公平開放的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平臺,做好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成交結果、合同文件、投訴處理結果等全流程信息發布和社會資本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