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化)發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銷售公司)于9月12日與25家境內外投資者(投資者)簽署了《關于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增資協議》),25家投資者以現金共計人民幣1070.94億元(含等值美元)認購增資后銷售公司29.99%的股權。本次增資完成后,銷售公司的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00億元增至人民幣285.67億元,中國石化將持有銷售公司70.01%的股權,引入的其他全體投資者共計持有銷售公司29.99%的股權。這是中國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啟動油品銷售業務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實現混合經營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實質性進展,標志著油品銷售業務重組引資工作如期完成,為銷售公司下一步重組改革奠定了基礎。
引資結果:25家投資者1071億元現金認購29.99%股權
根據《增資協議》,25家投資者以現金共計人民幣1070.94億元(含等值美元)認購銷售公司29.99%的股權。各投資者認購銷售公司本次新增注冊資本的情況如下(25家投資者基本信息附后):
引資過程:按計劃高效完成引資工作
從2月19日到9月14日,半年多時間,中國石化按計劃、有步驟,高效完成引資各項工作。
2月19日,中國石化發布公告,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銷售業務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實現混合經營。授權董事長在社會和民營資本持有銷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30%的情況下確定投資者、持股比例、參股條款和條件,組織實施該方案及辦理相關程序。
4月1日,銷售公司完成業務重組。中國石化所屬油品銷售業務資產整體移交給銷售公司擁有、管理和控制;所屬31家省級分公司及其管理的長期股權投資、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航空燃油有限公司的業務、資產、人員全部注入到銷售公司。
4月24日,中國石化確定中金公司、德意志銀行集團、中信證券、美國銀行集團等4家公司為銷售業務重組財務顧問。
6月30日,中國石化完成銷售公司審計評估,如期推出引資方案并啟動引資工作。引資工作采用多輪篩選、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分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是選擇和確定投資者。7月上旬完成投資者資質認證,登記其初步投資意向,形成投資者長名單。隨后組織投資者進行非約束性及約束性兩輪報價并進行綜合評分。通過競價談判,8月底確定了入圍投資者名單。
第二階段是談判交割。中國石化及銷售公司與意向投資者就增資擴股協議、銷售公司章程等談判,并于9月12日簽署附生效條件的交易文件。簽約后,交易各方將分別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并辦理與本次引資相關的外部審批程序,在約定的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后完成交割。
引資流程:充分體現“三公一透”、“三個優先”
本次引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的原則組織實施,盡可能使滿足資質要求的投資者均可參與。中國石化和銷售公司共同成立由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和內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評價委員會對選定的意向投資者進行評議,評審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組織監督。經獨立評價委員會兩輪篩選評議后,中國石化和銷售公司選擇和確定了最終的25家投資者名單。根據投資者的認購金額和持有銷售公司股權比例,銷售公司的股權價值人民幣3570.94億元。
在投資者的選擇上,遵循了“三個優先”原則,即產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根據本次增資協議,此次共引入25家投資者,引資1070.9億元,占增資后銷售公司股比29.99%。其中產業投資者以及與產業投資者組團投資的共9家,投資金額326.9億元、占比30.5%;國內投資者12家,投資金額590億元、占比55.1%;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資者4家,投資金額320億元、占比29.9%;民營資本11家,投資金額382.9億元、占比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