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28日表示,我國將繼續深化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努力創造更加有利于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政策環境,進一步推動裝備“走出去”和國際產能合作。
自去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主動開展與哈薩克斯坦、印尼、埃塞俄比亞、埃及等國家的產能合作。統計結果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其中,非金融類企業在全球143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投資,境外直接投資額257.9億美元,同比增長29.6%。
“對外投資的平穩較快增長,與我國境外投資便利化程度不斷提高密切相關。”這位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我國進一步下放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權限,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外,一律取消核準,實行備案管理。境外投資項目實現互聯網上備案,全部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管理網絡系統辦理。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深化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減少審批,除少數必須經過批準的以外,其他境外投資原則上一律取消審批核準,實行備案管理;減少收費,清理取消針對對外投資、針對裝備“走出去”各環節各種不必要的收費,使企業放開手腳去闖市場;減少限制,清理和取消各個方面對企業或者制約企業“走出去”、制約裝備“走出去”的各種不合理限制;引導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尊重當地文化習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不斷深化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互利合作,做好重點領域、重點國別的裝備和產能“走出去”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