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GMTF專家提出對替代燃料全生命周期考慮和碳抵消機制兼容性的質疑
此外,我國的一位在GMTF組中的專家,提出了對替代燃料全生命周期考慮和碳抵消機制兼容性的質疑。按照AFTF的設想,航空公司使用替代燃料,即產生了減排效應,即替代燃料整個生命周期的減排量。但除非航空公司通過合作的方式作為投資方或通過合同的方式要求替代燃油原料生產等所有環節轉讓或放棄對減排量的所有權,否則將無法真正擁有替代燃料的減排量。也就是說替代燃料全生命周期所產生的減排量可能會被雙重計算,一方面算作了航空公司的減排量,一方面算作了其他減排項目的減排量。
該專家提出的解決意見是,可替代燃油排放的監測、報告和核查(MRV)邊界應該與傳統化石燃料MRV邊界相同,按照ISO14064 和GHG Protocol 對企業的排放進行監測時采用終端消耗碳排放計算,即從燃油注入飛機油箱后航班飛行過程消耗的燃油開始計算排放,而不是按全生命周期的邊界計算。對于生物燃油全壽命周期在非航空運輸環節產生的減排量,可以按照“排放單位標準(EUC)”進行評估,經相關程序和機構認證簽發“減排”信用,航空公司可以購買這些減排信用單位抵消其在CORSIA下的責任。但AFTF小組專家認為其工作是遵循ICAO大會決議要求開展的,對于上述質疑不予理會。
后記
在全球變暖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事務的今天,碳減排成為了最好的外交語言,美國退出《巴黎協定》,更是把我國推向了全球減排事務的頭把交椅。但要真正在低碳領域起到領導作用,或許不是建立起一個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可以實現的。碳市場多包含眾多行業,其原理是利用金融的手段,實現資金的最優利用,即讓資金流向最需要的技術研發與制定中。但減排最終的落腳點仍然是技術,金融僅僅是一個輔助手段。另一方面,如果真正要讓金融系統發揮出功效,還需要精良的設計,嚴密的監管,以及多方的配合,這些要素我們是否已經具備?碳市場的建設還需要更多扎實的功夫,但在市場之外,或許我們更應思考如何在國際舞臺上,真正在低碳技術方面貢獻我國的實力,在解決方案方面發出我國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