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界環保協會6日舉辦氣候變化商界論壇,發表研究報告建議香港應以過渡至低碳經濟體系作為優先目標,并采取法律和監管架構以將此實現。
氣候變化商界論壇發表的“低碳經濟為香港:行業條例報告”評估了世界各地實施的氣候變化規例,就香港的情況,分別從經濟及行業方面提出一些具體建議。行業規例報告并附上一份法律分析,指出如何令有關建議在現行的監管架構下得以實行。
報告指出,內地已訂立目標,到2020年將其碳濃度降低40%至50%,港府已表示香港將會支持有關目標。報告認為,香港要達到該目標必須采納有意義的減碳目標;實施自愿性的碳注冊系統,鼓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披露相關資料;以規定強制披露碳風險和責任為中期目標;同時,讓商界及市民大眾可以在過渡期中投入參與。
對于發展低碳經濟的好處,論壇執行委員會主席湯彥麟認為,發展低能源消耗、高生產力及適宜居住的環境,對香港的未來非常重要,而且一個能有效使用能源的環保城市,將在財政上更加穩健。他指出,雖然部分香港的主要企業已經減少其碳排放量并取得成果,但自愿性措施是不足的。香港企業和政府必須共同努力,使香港能真正發展低碳經濟,而政府的領導是不可或缺的。
湯彥麟認為,政府、企業和社會之間的良好協作和努力,以及財政和政治資本的支持,將會是成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