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九月十日就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的策略及行動綱領,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氣候變化引致極端天氣,為人類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香港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分子,有責任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邱騰華說:「構建低碳綠色城市是我們每一個人共同的愿景,社會各界必須朝共同的目標,采取共同的行動,方可達到期望的結果。」
為緩延氣候變化,減少香港溫室氣體的排放,政府建議在二○二○年將香港的碳強度由二○○五年水平減少50%至60%。
碳強度是指以每單位本地生產總值計的溫室氣體或碳排放量,通常用來量度一個國家或地區有關減排工作的效益。
邱騰華指出:「香港必須采取積極及具針對性和前瞻性的策略,對癥下藥,以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一個先進的經濟體系,我們應采取與此相配合的行動;而相關措施亦將為我們帶來更佳的生活環境。」
政府在諮詢文件中建議以下的行動綱領,降低香港的碳強度,使香港逐步發展為低碳社會:
致力改善能源效益
推廣環保陸路運輸
推廣汽車使用清潔燃料
轉廢為能
改變發電燃料組合
邱騰華說:「假若在二○二○年香港如期實現建議的碳強度下降目標,預計屆時我們的溫室氣體絕對排放總量會由二○○五年的4,200萬公噸減至2,800-3,400萬公噸之間,減幅為19-33%;而人均排放量估計亦會由6.2公噸下降到3.6-4.5公噸。」
他補充:「我們相信透過采納上述的建議措施,建議目標是可以實現的。雖然建議目標技術上可行,但要如期達標則仍然充滿挑戰性。行動綱領中所建議的氣候變化減緩措施,部分涉及新法例的制定,另一部分需要相關的技術和產品配合,以及得到市場認受和社會廣泛支持。」
中央政府在二○○九年十一月公布訂立國家自主行動目標,在二○二○年把碳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40%至45%。
邱騰華說:「香港在二○二○年把碳強度自二○○五年下降50%-60%的建議目標,正好配合國家所公布的的目標。屆時,預計香港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減幅,將不遜于其他主要工業經濟體系所訂立的目標。」
「我們認為建議的碳強度下降目標,既配合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及先進經濟體系的地位,亦充分反映香港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決心和承諾。」
邱騰華續說:「此外,針對香港較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范疇,諮詢文件亦提出建議適應措施的整體方向,以緩和或降低氣候變化的風險,提高應變能力。」
環境保護署在二○○八年委托顧問公司進行顧問研究,檢討及更新香港的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清單,評估氣候變化對香港的影響,及建議長遠策略和措施,以減低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諮詢文件考慮了顧問研究成果,并就有關對策及方案作出建議。
邱騰華說:「諮詢期將于今年十二月十日完結。我呼吁市民大眾就香港未來十年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和行動綱領表達意見,為香港發展成為一個低碳城市而共同努力。」
市民可到各區民政事務處、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區域辦事處或公共圖書館索取諮詢文件。諮詢文件亦可從環保署網頁下載:www.epd.gov.hk。
市民可于十二月十日或之前向環保署提出意見,郵寄地址為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三樓,亦可傳真至2838 2155,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