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召開新聞通氣會,就10月份在天津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第12次會議和議定書附件一締約方進一步承諾特設工作組第14次會議”說明情況。
發改委氣候變化司國際政策與談判處處長李高表示,此次會議的主辦方為聯合國,中方只是承辦方,此次會議也是公約議定書進程中的一次正常會議。中方沒有能力和意愿通過承辦會議對談判結果施加重大影響,中方也沒有壓力必須要在天津會議上必須達成一定成果。中國將會以平常心對待此次會議。
李高表示,去年的哥本哈根會議沒有通過締約方的決定,沒有就2010年氣候談判作出安排,目前發達國家出現了否定談判機制的苗頭,開始進行小范圍的磋商,對聯合國締約方的正式會議不熱衷。
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主動承擔起責任,承辦此次會議,為會議提供一定財務支持和后勤保障,也可以利用此次機會宣傳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作為。
此次工作組會議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以來我國第一次承辦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亦是年底坎昆會議前的最后一次工作組會議。對于此次會議外界曾有一些猜測,認為會議可能會受中國因素影響,并對坎昆會議施加影響。
對此李高表示,天津會議要達成什么成果是190多個締約方共同努力的結果,不在于中國。中國不會在此次會議上作出什么大的姿態和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