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北京中國大飯店,來自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委的領導,聯合國機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代表,以及國內外企業的負責人濟濟一堂,共同出席由國家發改委主辦的“應對氣候變化與綠色低碳發展高級別國際研討會”。
會上,各位領導和代表就“綠色低碳發展:政策與行動”、“適應氣候變化:現狀與挑戰”、“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管理與融資”三個議題展開了討論和交流,共同分享應對氣候變化成功經驗,探討“十二五”低碳發展有效落實路徑。
2012,京都議定書即將到期。2011,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德班會議將在南非舉行,我們將迎來“拯救人類的最后機會”。
作為發展中大國,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世界舞臺上將展現出怎樣的姿態?“十二五”開局之年,中國將以怎樣的途徑落實低碳發展從意識到行動的轉變?這樣的轉變又將為政府、企業和個人帶來怎樣的機遇?為此,本刊專訪了中國氣候變化首席談判代表、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
《中國新聞周刊》:今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將在南非德班舉行,您認為本次會議最為重要和緊迫的任務是什么?
蘇偉:去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坎昆會議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終達成了“坎昆協議”,這對于進一步擴大共識,繼續推動談判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今年底的德班會議,最為緊迫的任務是確定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絕對量化減排指標?!蹲h定書》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底結束,為落實“坎昆協議”關于確?!蹲h定書》第一、第二承諾期之間不出現空當的要求,應盡快談判確定《議定書》發達國家在第二承諾期減排指標?!蹲h定書》第二承諾期是發展中國家堅定不移的訴求,關系到現有法律框架的延續,關系到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政治互信。同時,發達國家應根據“坎昆協議”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其減排承諾水平。
根據巴厘路線圖的要求,《議定書》發達國家在《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下承擔減排指標,非《議定書》發達國家也要在《公約》下承擔與之可比的減排努力,這種可比性包括了減排的性質、范圍、幅度和遵約機制。發展中國家也應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在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支持下開展積極的減緩行動。很多發展中國家已經提出了到2020年的自主減緩行動目標,在發達國家承擔有國際法律約束力的中期減排指標的情況下,可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以適當法律形式明確發展中國家的減緩行動,認可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努力。
《中國新聞周刊》:對于發展中國家在采取減緩行動和保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面臨的難題,應該如何通過國際氣候談判途徑予以破解?
蘇偉: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采取了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行動,但國際社會仍缺乏對發展中國家國內行動的有效支持,因此德班會議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切實落實有關資金和技術轉讓方面的安排。只有建立有效機制,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的資金和技術支持,發展中國家才能有效開展減緩行動,從而為實現全球溫升控制在2度以內的長期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坎昆協議”還明確了有關“三可”和透明度的原則,我們支持德班會議就發達國家減排承諾及其對發展中國家資金、技術支持的“三可”,以及發展中國家自主減緩行動的“國際磋商和分析”作出具體細化安排。同時要保證這種安排充分體現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相信在各方的積極努力下,德班會議會取得積極成果,中國將同各國一道,為會議的成功舉行作出積極貢獻。
《中國新聞周刊》:“十二五”期間,中國的低碳發展將呈現出哪些新的特點和趨勢,國家在加快低碳發展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蘇偉: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環境等多重挑戰。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是中國的必然選擇,也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
“十二五”規劃《綱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成為重要的政策導向。
《綱要》確定“十二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4%、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到21.66%,并作為約束性指標確保如期完成。《綱要》還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將我國未來五年的GDP年均增長預期目標確定為7%。
以上這些目標的提出,表明中國將更加注重經濟增長的效益和質量,致力于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產業、能源結構,實現綠色低碳增長。
按照《綱要》要求,“十二五”期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關鍵是努力做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兩大任務。
綠色低碳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共贏的全新發展理念,作為促進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途徑,將成為中國長期堅持的政策導向,也是實現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中國新聞周刊》:繼去年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之后,國家發改委又于最近開展了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對于試點省市的選取,國家發改委都有哪些標準和考慮?
蘇偉:對于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的選取,我們經過綜合評估,主要有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試點省市要具備一定的工作基礎。對于在應對氣候變化、推進低碳發展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礎的地區,我們會優先選擇。
組織機構的健全與完善也是我們考慮的重要因素,應對氣候變化組織機構比較健全的地區將成為首選。
同時,我們也會充分注意區域分布,盡量做到城市類型的權重平衡。在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的試點工作中,5個試點省東、中、西各區域都有布局;8個試點城市既有直轄市,也有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和地級市。
《中國新聞周刊》:地方政府應該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低碳省市試點示范工作?
蘇偉:試點示范地區要把低碳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抓手,成立主要領導負責抓總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解落實重點工作任務,加大資金投入。這些地區的發展改革部門要繼續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加強本地區有關部門間的協作,互相支持、相互配合,扎實有序地推進本地區低碳試點工作的開展。
同時,試點示范地區要抓好工作實施方案和低碳發展規劃編制。這兩項工作屬于頂層設計,對于保障試點工作的扎實、有序、有效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對試點方案的具體內容安排、工作階段的劃分不做統一要求,大家可以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式,但重點要突出今后幾年的工作安排和目標任務,確保試點工作有一個良好的開端,同時盡快編制出一個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具有很強指導性和針對性的低碳發展規劃。
對于試點示范工作的考核評估也至關重要。各地區要研究建立低碳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對試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與碳強度、能源強度有關的反映低碳發展水平的指標定期開展跟蹤分析和評估,研究采取相應的政策措施,完善獎懲機制,形成各級干部自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中國新聞周刊》:對于企業而言,堅持低碳發展究竟是壓力還是機遇?企業應該如何把握“十二五”時期的低碳發展新機遇?
蘇偉:近年來,綠色低碳發展已是大勢所趨,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低碳技術已成為國際經濟技術競爭的新領域,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與中國推進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保障能源安全和改善生態環境等政策取向是一致的,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搶占國際道義和經濟競爭制高點的重要途徑。
對企業而言,堅持低碳發展既是壓力,也是動力。如果企業能夠利用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發展的機遇,變壓力為動力,大力推動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加快對技術的升級和改造,就可以提高產品或服務的國際競爭力,將最終實現企業持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