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中國科協組織的“科學家與媒體面對面”訪談中,主持并完成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項目的徐影研究員就“極端天氣”為網友進行了詳細解析。徐影認為,應對氣候變化,需避免與經濟增長、社會公平、環境保護等方面發生沖突。
徐影說:“應對氣候變化,就是適應氣候變化和減緩氣候變化影響兩方面的結合。”
適應氣候變化,就是降低自然系統和人類系統對實際或預計的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性,其目的是減輕或推遲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發生,例如加高河堤或海堤、用耐溫和或抗熱性強植物取代對溫度敏感的植物等。
減緩氣候變化,是指為減少資源能源使用和單位GDP溫室氣體排放而采取的政策措施與技術進步,其目的是推遲或避免不利的氣候變化發生;例如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植樹造林等。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有協同關系,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可有效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反之,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則可以降低未來氣候變化的速度和幅度,從而減輕適應氣候變化的壓力。
“但是,無論是適應還是減緩,都需要增加對氣候變化的投入”,徐影說,因此要權衡利弊,避免與經濟增長、社會公平、環境保護等方面發生沖突。
7月11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重視。在提高氣候系統綜合監測能力,提高極端氣候事件的預報能力,提高氣候變化綜合影響評估能力方面需要做更多努力。
徐影認為,應對氣候變化“鼓勵全民自覺參與,企業自愿行動”。一方面,全社會要加強應對意識,加強氣候變化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另一方面,倡導企業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社會公德和健康、文明的消費觀念,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自覺制定并實施減緩碳排放的目標和措施,推動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企業生產方式,社會民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