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推進難度增大、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基礎工作薄弱、能力建設滯后、監管不力等問題。
為確保實現“十二五”期間的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方案》明確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
節能減排目標細化 地方政府責任強化
《方案》對“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進行了細化。在節能方面,提出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在減排方面,提出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分別下降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分別下降10%。
此外,《方案》還以附件形式,明確了“十二五”各地區節能目標、各地區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方案》從3個方面提出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任務。一是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國家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國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地區。如節能目標分解: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下降18%;北京、河北、遼寧、山東下降17%;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下降16%;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甘肅、寧夏下降15%;海南、西藏、青海、新疆下降10%。二是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完善節能減排統計核算、監測方法及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全國和各地區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三是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把地區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把落實5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以解決節能減排工作前松后緊等問題。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國務院將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并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發揮經濟政策作用
在推進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方面,《方案》提出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及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等政策措施。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1.4%,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47%和8%左右。
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主要有:一是節能重點工程。包括節能改造工程、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形成3億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二是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脫硫脫硝工程,形成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減能力420萬噸、40萬噸、277萬噸、358萬噸。三是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包括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再制造產業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等。《方案》還明確要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解決,各級人民政府應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支持和引導。
在加強節能減排管理方面,《方案》從8個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二是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三是加強工業節能減排,四是推動建筑節能,五是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六是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七是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八是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
此外,《方案》還從價格、財政、稅收、金融4個方面提出了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如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產品價格關系,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同時,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對節能減排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等。
加強組織領導 落實目標責任
針對節能減排工作中存在的責任落實不到位和監管不力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說,《方案》明確提出了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
他表示,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進一步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企業的節能減排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目標任務。同時,也要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大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廣力度,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
此外,還將全面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狠抓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問責。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發改委負責承擔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環境保護部為主承擔治污減排方面的工作,統計局負責加強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區“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