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已成為中國發展的重要政策導向。“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15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1.4%等約束性指標,并提出了經濟增速預期目標7%,資源產出率提高15%以及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政策導向。這充分表明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心。為落實《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中國將從以下十個方面推進相關工作。
一是強化目標責任。中國已將“十二五”能耗和碳強度下降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地方,相應的任務落實到部門和行業,通過進一步健全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對地方、部門節能減排、降低碳強度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
二是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服務業和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形成節能減碳的產業體系。
三是優化能源結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煤炭清潔生產和利用,鼓勵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加大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力度,推進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發展核電,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積極發展水電,因地制宜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是實施重點工程。實施節能改造工程、重大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建設100個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50個“城市礦產”示范基地、5個再制造產業集聚區。實施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控排技術示范工程和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示范項目。繼續實施生態保護重點工程,努力增加森林碳匯。
五是加強節能低碳管理。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節能減排,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綠色建筑行動和“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加強農業和農村、商業和民用、公共機構的節能減排。大力推動全社會低碳行動,開展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場館等創建活動。
六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編制全國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即實施循環經濟十大工程,創建百個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和鄉鎮,培育千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實現循環經濟發展由試點向示范推廣的轉變。
七是加快低碳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加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科學研究。組織開展節能減碳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實施節能減碳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高效節能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等關鍵低碳技術與設備產業化。
八是完善相關經濟政策。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深化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產品等支持機制。推動落實和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
九是扎實推進低碳試點。深入開展五省八市低碳試點,編制試點省區和城市低碳發展規劃,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低碳發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發展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體系,適時擴大低碳試點內容和范圍。開展低碳產業園區、低碳社區、低碳商業等試點示范。
十是健全相關體制機制。健全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推廣節能減碳市場化機制,出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暫行辦法,推動開展自愿減排交易活動,選擇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加快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建立低碳產品標識和認證制度。
中國“十二五”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的確定,是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兩個大局,著眼于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而采取的重大舉措,對增強世界各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在《今日中國》發表署名文章提出十項重點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