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希望德班會議達成三項具體成果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
11月底到12月初,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將在南非德班召開,各方都期待著德班會議能夠取得全面、平衡的積極成果。中國認為,各方應從全人類共同利益出發,鞏固已有成果,凝聚新的共識,將政治意愿轉化為德班會議的進展。德班會議必須繼續堅持公約和議定書雙軌談判機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締約方驅動、公開透明、廣泛參與和協商一致的原則,依照巴厘路線圖授權,一方面落實去年坎昆會議上各方達成的共識,確定相關機制的具體安排,另一方面就坎昆會議未能解決的問題繼續談判,在已有共識的基礎上取得進一步的積極成果。中國認為,德班會議應在以下三個方面達成具體成果:
一要明確發達國家在《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進行大幅度絕對量化減排的安排?!蹲h定書》是“巴厘路線圖”雙軌談判機制中的一軌,其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底結束。為落實《坎昆協議》關于確?!蹲h定書》第一、第二承諾期不出現空當的要求,應盡快確定《議定書》發達國家在第二承諾期的減排安排,這是德班會議最為緊迫的任務,直接關系到德班會議的成敗。
二要明確非《議定書》發達國家承擔在《公約》下與其他發達國家在《議定書》下可比的減排承諾。根據巴厘路線圖的要求,《議定書》發達國家在《議定書》下承擔減排指標,非《議定書》發達國家也要在《公約》下承擔與之可比的減排努力,這種可比性包括了減排的性質、范圍和遵約機制等。在此情況下,發展中國家也應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在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轉讓支持下開展積極的減緩行動。很多發展中國家已經提出了到2020年的自主減排行動目標,應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以適當的法律形式明確發展中國家的減緩行動,認可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努力。
三要細化并落實適應、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方面的機制安排,細化體現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區別的“三可”和“透明度”的具體安排。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了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行動,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國際社會仍缺乏對發展中國家在資金和技術轉讓方面的有效支持。只有建立有效機制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額外的、充足的資金和技術轉讓支持,發展中國家才能有效開展減緩行動和適應行動。《坎昆協議》明確了有關“三可”和透明度的原則,中方支持在德班會議上就發達國家減排承諾及其對發展中國家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的“三可”和發展中國家自主減緩行動“國際磋商和分析”問題做出具體安排,這種安排也應充分體現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并基于各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