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國家林業局辦公室印發《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行動要點》緊緊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賦予林業的重大使命,以發展現代林業為宗旨,以實現林業“雙增”目標為核心任務,堅持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國家自主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相結合、林業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相結合、擴大森林面積增加碳儲量和提高森林質量增強碳匯能力相結合、增加森林碳吸收和控制森林碳排放相結合、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五條原則,根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總體要求和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了5項林業減緩氣候變化主要行動、4項林業適應氣候變化主要行動和6項加強能力建設主要行動,對“十二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做出了總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