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是人類社會發展最基本的載體。環境保護工作關系中華民族長遠利益,關系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環境保護提供財力支持與制度保障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責,“十二五”期間,財政部將不斷優化支出結構,完善各項稅費政策,創新體制機制,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體系。
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國對環境保護財政投入總計7402.8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4624.02億元,比“十五”期間增長3倍多,有力保障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各項指標和重點任務順利實現。
污染減排成效明顯。“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大力支持開展污水處理管網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等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有力促進了減排工作開展,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由52%提高到77%,火電脫硫比例從14%提高到86%,支持6600多個村鎮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建設,解決了2.15億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
生態建設扎實推進。“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2176億元,支持實施了天然林保護、國家級公益林保護、退耕還林、國家水土保持等重點生態工程。通過實施這些工程,我國森林、草原面積不斷增加,水土流失逐漸減少,生態環境退化的趨勢得到遏制。
科技創新不斷突破。近年來,中央財政通過“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技計劃或基金,對環境保護領域前沿技術研究、基礎研究、應用技術研究給予了經費支持;對環境保護相關科研院所加大經費投入,保障科研院所開展自主選題研究、改善科研基礎條件,提高環境保護科研創新能力,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目前,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實施的16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中,有4個重大科技專項與環境保護有關,充分凸顯了環保科技在我國科技創新中的重要地位。
監管能力有效提升。近年來,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經費得到有力保障,環保系統一些基層單位“廢氣靠聞、污水靠看、噪聲靠聽”的局面大為改觀。在財政資金支持下,我國建立起350個國家、省及地市級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配備環境監測執法設備15萬多臺(套)、交通工具8200多輛(艘)、統計信息設備31000多臺(套),實現了對近15000多家重點排污企業自動監控。
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矛盾和問題也非常突出,環境形勢非常嚴峻。當前,生態環境問題在我國呈現明顯的結構型、壓縮型和復合型特點,環境質量總體惡化的趨勢未能從根本上扭轉,財政支持環境保護的任務十分艱巨。按照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的要求,今后一段時期財政支持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和優化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立足于適應環境保護事業發展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創新支持方式,全面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更好地促進我國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加大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
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大力支持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開展。基本的環境質量是一種公共產品,是政府必須確保的公共服務。集中力量支持解決重金屬、化學品、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飲水不安全等關系民生的環境問題,確保人民群眾喝上干凈水、安全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氣。繼續深入開展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逐步擴大示范范圍,力爭“十二五”期間支持6萬個建制村完成綜合整治任務。大力支持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鼓勵農民科學施肥施藥,確保食品安全。加大對環境監測、監測執法能力建設和業務工作開展的資金支持,積極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著力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積極推進國土江河環境整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讓河流湖泊休養生息的戰略部署,繼續支持云南撫仙湖、洱海,湖北梁子湖,遼寧大伙房水庫等優質湖泊開展保護試點,實行一湖一策,防止富營養化。繼續支持實施重點生態保護工程,推進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建設并提高補助標準,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加快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推進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深入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加大對礦山環境治理的資金投入,支持開展綠色礦山建設,促進重點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明顯改善。
著力發揮市場手段促進環保的引導作用,大力扶持環保產業發展。環保產業是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其發展壯大關鍵是與擴大內需緊密結合。進一步完善財政扶持政策與措施,大力發展環保產品、技術和服務,包括環保技術裝備、專業管理、工程設計、施工運營等產業,采取手段撬動市場對環保產品的需求,逐步形成資金補貼、強制標準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的環保產品應用體系,拓展新的經濟增長空間。
著力強化稅費政策的激勵和約束作用,逐步建立綠色的生產生活模式。進一步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完善優惠方式和優惠比例。按照先易后難和分步推進的原則,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稅范圍。下一步條件成熟時,將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逐步擴大到其他資源品目。研究建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制定出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規模化、產業化經營。
著力發揮體制機制的基礎性保障作用,積極推進環境財政政策創新。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制定出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指導意見,指導和規范有條件的地區穩步開展試點工作,將政府強制減排行為逐步轉化為企業自主減排行動。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制度,繼續實施生態功能區財政轉移支付,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所涉及的縣市給予財力支持;在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基礎上,將試點工作向其他跨省流域推廣;繼續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安排資金在主要牧區省份開展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和牧民生產性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