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中國履行《濕地公約》國家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京召開。會議指出,過去的一年,在國家履約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通力協作下,我國在濕地履約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維護了國家權益。
國際履約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我國履約委員會積極參加各種國際會議,并將每次會議作為對外宣傳的窗口,積極宣傳我國在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經驗。尤其是在國際濕地公約秘書處考慮將達賚湖國際重要濕地列入《蒙特勒記錄》(即國際重要濕地受到破壞的“黑名單”)時,我國代表團與秘書處積極溝通,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使達賚湖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從而在第43次《濕地公約》常委會會議秘書長報告中將達賚湖問題從“未解決問題”中移除,為我國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維護了國家利益。
同時,中國還開展了國際重要濕地申報和數據更新工作,認真撰寫《中國履行濕地公約國家報告》,加強國際重要濕地能力建設,召開國家履約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國際合作交流取得顯著成績。自去年以來,“中澳環境發展伙伴項目——濕地管理政策、指南與能力建設”項目順利實施,中美經濟與戰略對話——中美能源和環境合作框架下的“中美濕地合作十年行動計劃”項目取得進展,中德“中國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項目”有序開展,成功組織召開了“第二節中國濕地文化節暨亞洲濕地論壇”。
國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取得長足進展。積極爭取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出臺,完成了《濕地保護條例(第三次征求意見稿)》,認真編制《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則(2011-2015年)》,有序開展濕地科學調查監測和科學研究,開展了大規模宣傳工作。
據了解,國家履約委員會由16個部門組成,國家林業局為主任委員單位,外交部、環保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為副主任委員單位,國家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旅游局、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為委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