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多,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對不足,在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中,生態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日趨強化。面對這個形勢,我們必須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積極探索發展低碳經濟的有效途徑。
低碳經濟,一般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新型經濟發展和消費模式,以消費水平和質量持續穩定提高為目標函數,以環境承載力及消費中最小二氧化碳排放量為約束條件。
一
人類社會伴隨著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水能、化石能、核能等的開發和利用,逐步從原始社會的農業文明走向現代化的工業文明。然而,隨著全球人口數量的上升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增長,化石能源等常規能源的使用造成的環境問題及其后果不斷地為人們所認識,近年來,廢氣污染、光化學煙霧、水污染和酸雨等的危害,以及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升高帶來的全球氣候變化,已被確認為人類破壞自然環境、不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常規能源的利用所帶來的嚴重后果。在此背景下,“碳足跡”、“低碳經濟”、“低碳技術”、“低碳發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應運而生,并從技術問題躍升為全球性政治經濟博弈的嶄新領域,引起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以及經濟發展模式、消費模式乃至生活方式的變革。
低碳經濟首先是一個技術創新問題,其次屬于經濟范疇,最終應歸結為國際政治問題。
第一,低碳經濟是技術創新問題。從邏輯起點看低碳經濟屬于技術問題,其發展將導致以低碳為代表的新能源技術、新減排技術、新標準及相關專利出現,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制度創新以及人類消費觀念的根本性轉變,有效控制碳排放,防止氣候變暖,維持全球生態平衡。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是節能、降耗、減排,還是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都必須以低碳技術的研究、開發、普及和推廣為基礎。技術創新既是解決環境和能源問題的根本出路,也是低碳經濟發展的本質所在。最先開發相關技術的國家有望成為新的領先者、主導者乃至壟斷者,其他國家將面臨新的技術壁壘。從實踐上看,不少發達國家因早已完成工業化、在節能減排技術上擁有領先優勢,正試圖借低碳經濟再次拉開與發展中國家的差距。
第二,低碳經濟是經濟問題。經濟發展的目的是提高人類生存和生活質量,而不僅僅是物質的豐裕,更不僅是GDP的增長,人們深刻反思和批判現代工業經濟發展模式,表達了對以環保為核心的“后工業時代”生態文明的憧憬和向往。低碳經濟是關于低碳產業、低碳技術、低碳生活等經濟形態的函數集合,是世界經濟發展大勢所趨。發展低碳經濟,不僅意味著全球制造業將從高能耗的粗放式增長方式轉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的經濟發展模式,原有的生產模式、消費模式和貿易模式面臨轉型,傳統經濟結構面臨調整;而且,發展低碳經濟,還有助于充分挖掘服務業和消費生活領域節能減排的巨大潛力,促進新的產業鏈形成,改變產業布局和貿易方向。低碳經濟背后隱含著巨大經濟利益,涉及未來全球體系經濟、能源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空間及其相關權利與責任,對國家經濟競爭力影響巨大。只有擁有領先的低碳技術,才能在新一輪經濟競爭中把握先機,成為世界經濟發展新的“領頭羊”。
第三,低碳經濟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國際政治問題。在世界多極化發展格局下,低碳經濟已上升為國際政治范疇。各國在環境損害責任、發展的平等權利、減排義務分配、技術轉移和資金補償等方面的不同立場,將會形成代表不同利益群體的政治集團,從而改變國際政治經濟關系、國際貿易規則和國際政治外交格局。從當前發達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的實踐看,表面上低碳經濟是基于對全球氣候變暖危及全人類生存的道德關懷,實質上卻往往表現為新技術革命背景下全球政治經濟利益的再分配。發達國家試圖利用低碳技術優勢繼續管控世界,制約新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也正是因為如此,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的爭論分歧由來已久,包括長期目標、減排承諾、適應措施、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等,焦點之一是發達國家能否率先承諾量化減排目標。但是某些發達國家一方面減排誠意不足,對發展中國家不履行技術和資金承諾;另一方面又試圖將減排責任轉嫁發展中國家,否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因此,正視發達與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不同發展階段和現實能力,努力尋求歷史責任、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及權利義務的公正合理的劃分方案,是應對氣候變化必須解好的一道題。
二
對于我國來說,調整經濟結構、發展低碳經濟、推動綠色發展,有利于從源頭上減少資源消耗、環境污染,也有利于培育發展新優勢、拓寬發展新空間。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否見到實效,一個基本的衡量標準是發展的資源環境代價是否降低,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素是生態環保的力度有多大。因此,我們應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努力走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發展路子;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積極發展循環經濟,以節能環保為重點對傳統產業進行技術改造,繼續淘汰落后產能,著力構建有利于節能環保的產業體系、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既為當代提供發展的支撐,又為未來留下發展的基礎。
首先,要正視我們發展低碳經濟面臨的制約因素。當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面臨不少挑戰,主要表現為:發展水平較低,城市化、現代化進程遠未完成,三次產業結構仍不合理,人均能源資源擁有量不高;總體技術水平仍相對較低,能源基礎水平及能效較低,能源技術裝備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不高,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等等。
第二,發展低碳經濟的歷史必然性。一是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既帶來壓力,更帶來機遇。在應對金融和氣候雙重危機背景下,國際經濟結構和貿易規則發生變化,我國有機會憑借后發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避免西方發展老路,走出一條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向高效低碳產業結構轉型,有利于保持國際貿易領域持久競爭力。二是我國科研隊伍日益龐大,科學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多年來節能減排理論和實踐積累了豐富經驗。三是在政策支持方面,從“十五”時期到“十二五”時期,我們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措施,既為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與新能源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也為國際科技合作創造有利條件。四是在立法保障方面,頒布《清潔生產促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清潔生產的機制、手段和方法,使提高能源效率、節約能源資源、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有法可依。
第三,發展低碳經濟的現實可能性。低碳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技術路徑和必由之路,并非發達國家專利,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共同探索這種新的發展模式。對我國來說,抓住機遇推動國內能源結構轉型,是至關重要的戰略選擇。對于當前的環境問題,不僅政府高度重視,普通百姓也高度關注。人們對資源環境保護日益高漲的呼聲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內在動力。而且,改革開放30余年來,我國經濟增長舉世矚目,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從改革開放初的不足300美元上升到2011年的約5000多美元,財政收入大幅上漲,具備了足夠財力。“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健全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貫穿于生產、流通、消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這充分體現我國高度重視可持續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第四,科技進步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手段。我們的優勢還在于擁有全球清潔能源最大市場,并且成本相對低廉。“十一五”至“十二五”時期,國家科技計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引進新能源高新技術,支持新能源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提高新能源企業國際競爭力;同時,地方和企業環保科技投入水漲船高。這些努力,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強大堅實的科技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