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并正式實施。根據通知,從今年起,本市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15年,煤炭消費量與2010年相比,增量控制在1500萬噸以內,提升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從今年起,本市嚴格控制新建燃煤電廠,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及環城四區建成區不再新建、擴建燃煤供熱鍋爐房;熱電聯產和燃氣管網建設能夠覆蓋的郊區縣,將實施燃煤鍋爐并網和清潔能源改造,尚未覆蓋的郊區縣,結合新城鎮建設逐步改原煤散燒為集中供熱。同時,開展燃煤供熱鍋爐替代或改燃,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燃煤供熱鍋爐房改燃或并網改造。到2020年,擴大燃煤供熱鍋爐房熱電聯產和改燃替代范圍,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建成區建成基本無燃煤區,推進遠郊區縣燃煤供熱鍋爐房熱電聯產替代或改燃。
從今年起,本市大力推廣清潔能源。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風能等新能源開發利用。力爭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40%以下,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23%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