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9月17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通過了《海南省“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為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確保實現海南省“十二五”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促進海南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包容性發展,我省制定了此項《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目標:到201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1%,控制非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應對氣候變化政策體系、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基本建立,通過低碳試點建成一批示范點,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能力取得全面提升。
海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譚力主持會議。在聽取了省發改委對《實施方案》制定過程和相關指標的說明及部分市縣的意見后,譚力表示,氣候問題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更是政治問題,我省必須高度重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這項全新工作,切實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納入全省總體戰略之中,努力形成經濟社會發展與低碳發展共同進步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