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9月,中國碳交易試點進展加速。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工作計劃,2013年將在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啟動碳交易試點,目前七省市正在抓緊推進各項工作。如無意外,今年底前七省市試點方案均將面市。
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從而減緩氣候變化所采用的市場機制。
“建立碳交易市場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指出,“十二五”期間主要是做好試點工作,探索和積累經驗,“十三五”將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逐步建立全國性的碳市場。
據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國內政策和履約處副處長王庶透露,目前試點地區都完成了方案初稿,其中北京已經正式上報給國家發改委。方案作為指導性文件,提出了碳排放權交易的思路、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但試點工作細節如每個試點具體的碳排放總量、具體哪些企業參與交易、每個企業分到多少配額,還有待進一步確定。
在七個試點省市當中,目前北京、上海、廣東、湖北進展較快,其中,北京、上海、廣東分別在3月28日、8月16日與9月11日舉行了碳排放交易試點啟動儀式。
“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對于我們發揮市場機制在節能增效減碳當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節能增效減碳的長效機制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解振華強調。
三大參數確定碳排總量
自2011年底碳交易試點被批準,在過去的9個多月當中,國家發改委組織各試點省市召開了多次會議,試點省市之間也進行了多次的交流和討論,七省市試點方案思路正漸漸明朗。
碳交易源于減排成本各不相同,減排成本高的一方可以購買減排成本低的一方的可供出售的減排量,從而達到低成本減排的目的。在6種被要求排減的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CO2)為最大宗,所以這種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通稱為“碳交易”。
碳交易市場建立的核心問題包括:設定碳排放總量,分配碳排放權,制定碳排放權交易規則,確立企業報告核查制度,建立由政府管理的注冊登記系統,建立交易平臺等。
具體來看,一定管轄區域和一定時間內,只有設定了排放總量,碳排放權才有了稀缺性,但總量設定對中國一直是一個難點,因為中國多年來經濟增長迅速,能源消耗也隨之增長迅速,碳排放量也不例外。總量設定最糾結的地方在于,總量設定過高,對排放源沒有約束力,排放源就沒有減排的動力;設置過低,會影響經濟發展。怎樣使得總量設定既可促進企業減排,又不影響其正常發展,是個難題。
王庶告訴《瞭望》新聞周刊,目前各試點總量設定的方法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大致的思路都是,結合各地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碳強度減排目標、GDP增速這三方面的參數設定。
配額分配,一般分為有償分配和無償分配。有償分配的好處在于,它能公平透明地給予所有企業獲得排放權的機會,不易滋生權力尋租,而且能夠向企業釋放出清晰的價格信號,即排放會造成成本增加,從而迫使企業投資減排。但有償分配會增加企業的直接支出,容易引起企業抵觸或逃離排放交易體系。分管試點工作的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認為,剛開始免費分配配額比較好,她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我們的制度跟歐洲不一樣,歐洲的配額拍賣后,比如電力企業有自己確定售電價格的權力,在中國電價是國家統一控制的。所以如果一些企業因為購買碳排放權付出成本,在產品價格上卻得不到補償的話,會給企業經營帶來困難。當然國家也可在價格政策上進行調整,但這比較復雜,需要長時間的論證,會影響排放權交易試點的進度。”但她同時也表示:“拍賣不能說一點不能考慮,如果有新進來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是不是能給予拍賣,可以進行探討。”
配額無償分配的方法,可供選擇的有基于歷史排放水平的祖父式和基于標準排放的基準式兩種模式。祖父式比較簡單易行,即設定某一年或某一個時期為歷史基準期,根據各設施在歷史基準期的排放數據來決定它們各自分配到的配額數量。祖父式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對已采取減排措施的企業不公平,因為在基準年排放量大的企業會獲得更多的配額,提前采取減排措施的企業會獲得相對較少的配額。基準式比較復雜,其分配方法是以設施的產能或產量相關數據為基數乘以一個排放率標準來決定配額分配的方法。這個方法相對公平,但是由于行業、產品、生產工藝的不同都可能導致采用的排放率標準不同,實施的復雜性大大降低了其可行性。孫翠華透露:“現在七個試點城市,都是側重歷史法,但也在研究基準法。”
至于碳交易采用期貨還是現貨的交易方式,孫翠華表示:“我們的建議是先易后難,先現貨再考慮期貨。當然期貨我們也在和證監會研究”。但碳交易試點將來能否交易得起來,是各試點都擔心的問題。因為企業能源消耗增長快,有可能不出售減排量而留著自己用。從歐盟的經驗來看,目前期貨市場規模已經超過現貨市場。
本刊記者采訪了解到,還有一些關鍵問題,目前各試點城市思路尚不明晰。比如,第三方核證機構是企業付費還是政府付費,這將影響到減排量的真實與否。再比如,懲罰機制如何設立,這將影響到企業參與碳交易的積極性與減排努力程度。
存在多個界定難題
隨著碳交易試點工作的推進,一些問題也開始顯現。9月2日,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北京綠色金融協會以及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聯合主辦的第三屆地壇論壇在北京召開,試點省市多位業界人士出席。多位參與試點的相關人員表示,前一階段試點發現了一些問題,碳交易試點工作漸入“深水區”。
湖北碳交易試點專家組成員、武漢大學氣候變化與環境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齊紹洲在調研中發現,有四個問題解決起來有一定難度。
第一,排放邊界的界定。企業的所有權結構比較復雜,有國有、民營、外資、合資等,很多央企在全國各地有很多分支機構,地方對這些分支機構未必有足夠的約束力。此外,省與城市不同,城市政府可以對企業實現扁平化的管理,但是省政府在碳交易當中應扮演什么角色還是個問題。
第二,統計數據的問題。企業碳排放數據備案年限不多,數據精確度有限,來自不同部門的同一參數也不完全一致,用什么原則來進行取舍也是問題。
第三,能源結構的問題。不同的企業對能源結構細分到什么層級并不一樣。比如煤,每批煤的質量和結構不一樣,燃燒的充分性也不同。統計數據一般是按年份,不是按批次,但企業希望按批次,因為煤質不同,排放就不同。再比如,企業用電,有的是清潔發電,有的是火電,排放不一樣,這個如何處理也是問題。
第四,碳交易市場對經濟增長空間的影響。碳交易會帶來新的成本,盡管配額免費分配,但是如果免費分配不夠用,會增加一些成本,這是否會抑制新的投資。此外,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之間是否會發生轉移排放等問題。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碳資產研究部主任鄭爽表示:“碳交易是一種新的機制,各個地方試點的時候都發現跟現有的體制有一些沖突和矛盾的地方,我們要找到解決辦法,要兼顧科學性和可行性。”
全國推廣宜提前謀劃
長期研究碳交易的中國工業經濟學會理事王毅剛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試點的目的就是為了探索低成本減排的方法,同時希望其成功模式可以向全國推廣。七個試點省市當中,北京、上海、深圳的中心產業并非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他們對全國更有借鑒意義的是建筑和城市減排,但是建筑碳交易國際成功經驗鮮見,金融化的可能性低,這和三個城市希望建設碳金融中心的希望可能有較遠的距離。而中國現在減排潛力最大的是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另外幾個地方天津、湖北、重慶、廣東高耗能產業較多,向全國復制的借鑒意義更大。但是碳交易的減排是貨真價實的限制,考驗著試點的智慧。
此外,現在的碳交易試點將來如何與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接軌、與國際碳市場接軌也是重要問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副總經理錢鋒就直言,最后要形成一個全國統一的市場,交易所就面臨生存和退出的問題。事實上,除了試點地區之外,全國很多地方建了自己的碳交易所。同時,氣候變化是個全球環境問題,最終中國的市場也面臨與國際接軌的問題。鄭爽強調:“這是非常有可能的一個現實。我們國內在市場機制方面,對國際市場的迅速發展應當有一個考慮。一些關鍵的技術領域應當有統一的標準,這樣才能為以后全球碳交易體系鏈接打好基礎。”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則直言:“與別人不能接軌,我們只能自己玩。所以說我們要建立一個碳市場的話,就必須是國際化的。”
七省市碳交易試點如果啟動,其影響可能不僅限于七省市之內。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頒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王庶解釋:“國際上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有一定的比例抵扣歐盟的指標,以后國家碳交易體系中,我們也希望可以設計一定的抵扣機制,規定一定比例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量可以用來抵扣分配的排放配額,所以我們出臺了這個管理辦法。”這就是說,在建立國家碳市場時,其他省市的核證減排量有可能可以賣到試點省市,類似于中國的CDM項目賣到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