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2012年第13號國家標準公告,《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的監管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于11月1日起實施。從發電標準煤耗、供電標準煤耗、電網綜合線損率等方面嚴控電力企業能耗損失和電力生產輸送成本,推進低碳電力發展。電力監管機構每年將對監管范圍內的發電企業上年度供電標準煤耗予以公布,并提出監管意見。這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首次以發布國家標準的方式實施對電力企業節能降耗工作的監管,使電力企業的節能降耗工作可計量、可比較、可評價,強化了電力監管的權威性、公平性和科學性,豐富和完善了電力監管的手段。電監會表示,將通過標準的推行,逐步將電力企業能耗損失控制在合理范圍。
我國是資源能源短缺型國家,電源結構中又以火電為主。2010年電力行業消耗了全國55.1%的煤炭資源,在能源轉換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國的42.5%,排放的二氧化碳約占50%。因此,電力行業在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2000年至2011年,我國發電企業供電煤耗從392克/千瓦時下降到329克/千瓦時,線損率從7.7%下降到6.52%。但較發達國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日本、德國等國的供電煤耗接近300克/千瓦時,韓國、日本、加拿大、意大利等國2008年的線損率分別為4.0%、5.1%、6.2%、6.0%。德國2007年的線損率為5.8%。
為促進電力企業降低能源消耗率,保證設備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的監管評價》明確規定,發電機組供電標準煤耗、廠用電率基礎值按項目批準文件設計值、機組投產性能驗收試驗報告值或機組節能改造后考核試驗值選取。當供電標準煤耗變化值超限時,發電企業應專門編寫企業或機組供電標準煤耗超限報告,說明超限原因,并對各影響因素進行理論分析并計算影響值。發電企業廠用電率按全廠廠用電率、機組廠用電率和機組廠用電率變化指標實施備案。電力監管機構每年對監管范圍內的發電企業報告的上年度供電標準煤耗予以公布,并提出監管意見。對于電網而言,當期綜合線損率與上一報告期綜合線損率的比值不小于0.95且不大于1時,滿足監管要求。這一比值小于0.95時,電網企業須報告說明情況;大于1時,電網企業應專門編寫綜合線損率超限報告,說明超限的原因,同時對引起綜合線損率變化值超限的各因素進行理論分析并計算影響值。
電監會表示,將通過標準的推行,有效控制電力生產和輸送成本,推進低碳電力發展。此外,《供電服務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也將于近期實施,加上已經實施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目前已有4項電監標準批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