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積極開展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試點。
在討論十八大報告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內容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成了代表們熱議的話題。什么是碳排放權交易?我國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進展如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代表認為,十八大報告特意將碳排放權交易提出,既反映了我們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愿意承擔責任的決心和勇氣,也說明我們在腳踏實地推進二氧化碳減排工作。
“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都可以轉化為二氧化碳排放來計量,因此,通常將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稱為‘碳排放交易’或者‘碳交易’。”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副總經理穆玲玲向記者介紹。
碳排放權交易是一種利用市場手段來促進減少碳排放的措施。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說:“由政府給每個企業一定的排放額度,若企業實際排放低于該額度的話,就可以到市場上把余下的‘賣’出;如果高于該額度,就得到市場購買排放權。由此通過市場交易的辦法,促進企業節能減排。”
據了解,2008年下半年,我國在北京、上海、天津成立了三大碳交易所;2011年10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7個省市獲準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建成排放權交易所近20家。
在試點之一的湖北省,有8大行業100多家企業將被強制納入碳排放試點交易。湖北巨寧森工公司車間主任何柏勝代表說,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不僅需要政府解放思想,企業也要積極參與。湖北已做出了嘗試,但目前交易量不是很多,一些行業領域亟須拓展。
“目前,我國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的經驗還不足。我們將利用財政、金融、稅收等手段進行調控,并對碳交易進行試點。”解振華表示,碳交易試點要與國家節能減排的各項政策協同聯動,既要讓參與企業有動力,又不能過度增加企業負擔;同時要加強碳交易支撐體系建設,在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監測、考核及交易標準等方面形成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