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
全球矚目的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3)
在德國波恩正式開幕
2017年11月2日,德國波恩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舉辦大樓前的巨型地球裝置。(圖片來源:東方IC)
這是美國宣布退出《巴黎協定》
首次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
美國的退出
給國際性的氣候談判增加了許多不確定性
隨之而來的是
中國走向全球氣候治理的舞臺中央
大會前,英國媒體就已稱:
中國將成為波恩氣候大會的主角!
2017年6月,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
國際社會精心打造的
“應對氣候變化”這艘巨輪,
在暗流洶涌的地緣政治波濤上,
搖曳不定,隨時有傾覆之危。
何去?何從?
經濟學博士焦躍老師
重新詮釋了——“個人碳交易”
他預言:個人碳交易
正矗立在歷史轉折期與機遇期的交匯處,
已成星火燎原之勢,
即將開啟全新時代!
以下是他的文章及全新觀點
NO.1
正視“個人碳交易”的定位
要了解這個陌生而洋氣的新名詞,首先,你得了解什么叫“碳交易”。
“碳交易”是由聯合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排放而設計的一種新型國際貿易機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
這一機制將氣候變化科學性問題、減少碳排放技術性問題與可持續發展經濟性問題緊密結合,旨在借助市場力量解決這個科學、技術、經濟的綜合謎題。
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一個名為“地球危機”的大圓球懸掛在離地面60米高的埃菲爾鐵塔之上。該藝術作品旨在喚醒世人關注全球氣候變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冰川消融、生物滅絕等問題。(圖片來源:ChinaDaily)
在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中確立了三種減排機制:1、排放權交易(ET),2、聯合履約(JI),3、清潔發展機制(CDM)。除《京都議定書》之外,還有自愿減排機制(VER),主要是一些企業和個人為履行社會責任,自愿開展碳減排及碳交易的機制。
現有碳交易體系是以總量控制為原則,在碳減排政策和機制設計方面也以調控生產領域為主,個人消費領域碳減排更多的采用的是軟激勵和軟約束。
但是,研究證實:
我國個人家庭生活的
直接和間接二氧化碳排放量
約占社會總排放量42%~49%
有學者提出:
僅有技術創新是不夠的,
如不改變個人生活方式,
必將導致更高的能源消耗與碳排放。
“個人碳交易”正是將節能減排的重任從生產領域向個人消費領域拓展,主張在碳減排工作上廣泛開展“人民戰爭”,積極鼓勵全民參與!
然而,個人碳交易雖有巨大潛力可挖,卻并無前例可循。對照現有碳交易的框架,個人碳交易不是排放權交易(ET),不是聯合履約(JI),不是清潔發展機制(CDM),不完全是自愿減排機制(VER)。
個人碳交易,
廣義上屬于自愿減排機制范疇,
但又差別于自愿減排機制的現有模式。
個人碳交易機制想要落地發展,
必須先解決兩個問題——
如何突破現有框架約束,
設計出個人碳交易的創新機制?
何種框架具有更高的社會效率?
北京市“我自愿每周少開一天車”平臺也是借鑒此思路的有益實踐。平臺對私家車停駛的碳減排量進行核算,基于方法學的科學支撐,用戶的減碳量在獲得積分獎勵的同時,也可以由交易代表以市場價格購買,而后銷售至北京市碳市場,開創了個人碳交易實踐的先例。
2017年6月,北京市發改委倡導“我自愿每周再少開一天車”活動,是全國第一個真正交易的個人碳交易案例:燃油車車主每停開車24小時,便至少可獲得碳排放收益0.5元,獎勵以微信紅包方式兌現,并有電子優惠券等獎勵。100天里,響應倡導的車主達到6312人,碳減排量超過1800噸。(圖片來源:北京晚報)
個人碳信用機制設計的核心理念,就是調用單個排放量小但數量巨大的小排放源參與全社會碳減排。不同于碳配額基于個人總量控制和個人交易的框架體系,個人碳信用機制將個人碳減排量集合匯總后,進入生產組織單位交易體系,此規則打通了個人和現有碳交易市場的通道。
NO.2
“個人碳排放”的軌跡和特征
眾所周知,大氣能使太陽短波輻射到達地面,但地表向外放出的長波熱輻射線卻被大氣吸收,這樣就使地表與低層大氣溫度增高,形成溫室效應。
溫室效應原理示意圖
溫室效應不是“壞”的,
溫室效應異常增強才具有破壞力。
溫室氣體的排放源主要分為兩種:
一個是自然源,
一個是人為源。
地球上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是自然源,
但是人為源是導致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
這也就意味著:
雖然人為排放相比于自然排放不多,
但是影響卻很大。
BBC最新紀錄片《藍色星球2》劇照:象海豹母子在北極的浮冰上,這些極地生物正面臨著溫室效應的威脅
“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可分為兩類——
一是以政府、企業等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的溫室氣體排放,簡稱組織機構排放;二是以個人或者家庭為單位計算其生活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簡稱個人排放。
從歷史數據上分析,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演化的階段性特征極其明顯,與經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高度擬合,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排放量的絕對數額與其經濟總量大小直接相關。同時,碳排放總量與產業結構變化也有極大相關性。
數據顯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國第一、第二產業就業人數每增加1%,碳排放量將分別增加0.1176%、1.1792%;綜合產業結構變動1%,碳排放就增加0.8076%;第二產業比重下降1%,碳排放總量降低1.27%。
“個人排放”
是人為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軌跡和特征總體符合上述規律,
但也有明顯的差異化。
那么,個人排放的軌跡與特征
如何準確科學的描述?
與組織機構排放的本質區別何在?
碳排放權與碳交易權能否有效分割?
籍此提出一個設想,如果將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重新分類——
一是以個人為單位按照角色分工進行生產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簡稱個人生產排放;一是以個人為單位生活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簡稱個人生活排放。
這就充分體現出:人是社會生產和生活的主體,企業僅僅是生產活動的載體,所以個人既是排放的主體也理應是交易主體,既是利益主體也理應是責任主體。
世界自然基金會和環境保護署推出的“碳足印計算器”APP
根據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角色分工而進行碳排放權的合理分配及碳交易權的有效配置,按照這個邏輯,現有碳交易機制如何優化,實現企業排放權與個人交易權的分權并立?在新經濟-價值模式下,個人碳交易如何體現多元價值?企業配額交易市場如何向個人自愿交易市場讓渡?
NO.2
“個人碳交易”市場發展,
正充滿著巨大機遇!
讓我們先來看幾組權威數據——
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的報告(2017年)顯示——2015年全球碳排放總量322.94億噸,人口總數73.34億,人均碳排放4.4噸/年;中國碳排放總量90.85億噸,人口總數13.79億,人均碳排放為6.6噸/年。
而根據科學家的評估——如果地球溫升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那么到2050年人均的碳排放要在2.1噸/年以內。
為達成目標——到2050年,全球碳排放量要在2015年基礎上人均下降2.3噸,下降率達到52.3%;到2050年,中國個人碳排放量要在2015年基礎上人均下降4.5噸,下降率達到68.2%。
從碳排放總量看,根據聯合國《世界人口展望》報告(2017年)的人口數預測數據——2050世界人口總數97.72億,中國人口總數13.64億,那么,2050年全球減少碳排放總量需達117.73億噸,年均減少碳排放量3.36億噸;2050年中國減少碳排放總量需達62.21億噸,年均減少碳排放量1.78億噸。
由此,將催生一個
年交易量高達30億~50億美元的
國際溫室氣體貿易市場!
2020年,全球碳交易總額將超過3.5萬億美元!
中國是最大的減排市場提供者,
未來5年內,
碳交易金額高達每年30~50億人民幣,
有望成為全球碳交易第一大市場!
PS:上面測算是以碳減排量(不是碳排放量)為交易量,如果考慮碳金融的衍生品和二級市場的其他因素,碳交易市場規模將進一步成倍放大。
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剖析個人碳交易,要正確處理好兩個關系——
一是交換價值和共享價值的關系。
斗轉星移,時代更迭,人類社會向縱深發展,既然出現了溫室效應異常的自然失調,也必然會出現價值替代的變化。人們逐漸意識到市場經濟中的交換法則與社會生活就越發不相關了,這預示著市場經濟交換價值向協同共享中的共享價值轉移這一大變革。市場上的“交換價值”正逐漸被協同共享下的“共享價值”替代,金融資本和市場中商品和服務的交換逐漸過渡為社會資本和協同共享中商品和服務的共享,這種過渡正在重構市場經濟活動以及新新人類的價值觀,這種過渡也將撼動現有碳交易體制的基座,同時深刻影響著個人碳交易的發展。
一個是認識與實踐的關系。
認識來源于實踐,又轉過來為實踐服務。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就是我們不斷反復、正確地認識個人碳交易和創新個人碳交易機制的前行之路。星火燎原不僅僅預示了個人碳交易的目標、路徑,也清晰告訴我們實現這一目標的迅猛之速度。
紅日初升,其道大光。
河出伏流,一瀉汪洋!
個人碳交易的發軔
有如在遼闊而又寂靜的草原上,
播下星星點點的幾簇火種。
它是站在海岸遙望海中
已經看得見桅桿尖頭了的一只航船,
它是立于高山之巔遠看東方
已見光芒四射噴薄欲出的一輪朝日,
它是躁動于母腹中的
快要成熟了的一個嬰兒。
機遇就在眼前,我們大有可為!